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本科教育教学督导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本科教育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学校第十一届教学督导聘期即将届满,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武科大教发〔2024〕2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第十二届本科教育教学督导选聘工作。
一、选聘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关爱师生成长,关心学校发展和教学改革工作,愿意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具有副高级以上教学、管理职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分析研究、教育教学评估能力;
为人正派、工作严谨、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有良好沟通能力,在师生中具有一定威望;
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68岁,最高年龄不超过70岁;
专职教学督导为在职、退休或者返聘的教师,兼职教学督导为学校在职或者临近退休的教师。
二、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主要履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和咨询等职责,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配合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校级专职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1、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对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等进行随堂听课、指导、评价和反馈,帮助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每位校级教学督导每学期针对性听课与指导不少于20人次。
2、参与学校组织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学期初与学期末教学巡视、各环节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教学专项检查等教学质量保障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教学意见与建议,并书面反馈。
3、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评奖等工作的咨询、论证和评选,参与学校数据采集与分析工作,监督检查全校教学秩序、质量管理及工作状态。
4、参与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相关工作,开展教学问题调研,撰写教研论文或报告,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建议,向学校提交教学督导反馈报告。
5、按时参加督导工作例会和相关培训、学习,提升督导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院级专兼职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各院级(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主导、单位自定的原则,对本单位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督和指导,具体包括:
1、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对理论课、实验课、体育课等进行随堂听课、指导、评价和反馈,帮助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各学院(部)专职督导每学期针对性听课与指导不少于40人次,兼职督导根据学院(部)要求开展针对性听课与指导。
2、参与学校组织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学期初与学期末教学巡视、各环节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教学专项检查等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协助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学院(部)、系、教研室的教学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配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参加学院(部)教学环节检查,随机抽查教学进程安排、大纲、教案等教学相关内容,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
4、参与学院(部)、系、教研室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评奖等工作的咨询、论证和评选,参与本单位数据采集与分析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教学秩序、质量管理及工作状态。
三、选聘原则
校级督导由学校从往届优秀督导及学院(部)推荐督导人选中择优选聘,院级专职督导由各教学单位、部门推荐,由学校确定人选,院级兼职督导由学院(部)自行选聘,报学校审核后备案。
校级和院级专职教学督导实行月薪制,由学校按照文件及政策发放月度酬金;院级兼职教学督导由学校和学院(部)按次或者专项工作量发放工作酬金。
四、选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请报名,也可由单位推荐申请,申请人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督导推荐申请表》(附件1),并交给拟应聘单位的分管领导。各教学单位择优进行推荐,兼顾学科专业平衡,原则上需推荐2-3名候选人,并于2025年7月4日上午12点前,提交学院(部)签字盖章版《督导推荐申请表》(附件1)扫描件和电子文档至邮箱:314795355@qq.com,纸质版交至本科生院质量办(青山校区主楼0807)。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推荐和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选聘名单。学校讨论研究,确定第十二届教学督导拟聘任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通过。
(四)聘任。学校聘任的教学督导和学院聘任的兼职督导每届任期均为两年,满足聘任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续聘。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8862055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第十二届本科教育教学督导推荐申请表》
武汉科技大学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