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贯彻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科学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发现和改进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将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学生评教。现将期末学生评教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30日
二、评教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全体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第11周及之后结课的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及其任教课程。
三、学生评教方法
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阅读弹出的“学生评教须知”,勾选后进入学生专区。
2、点击页面左侧“E 教学评价”栏目——点击“01 教学评价”——“学年学期”选择“2018-2019-1”——“评价批次名称” 选择“2018-2019-1(期末)学生评教”——“评价课程类别”选择“理论课评价”——选择完毕后点击“查询”。
3、进入“教学评价”界面后, 点击“教学评价”栏目中“未评”,认真阅读评价指标,逐一对教师讲授课程进行评价。
4、如对课程或任课教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评价建议文本框内输入文字说明。
5、确定各评价内容所选评估等级正确无误后,点击网页下方的“提交”按钮,然后单击“确定”,所选课程的评教完成。
6、请继续选择其他课程和教师进行评教,每选择一门课程必须提交一次。
7、评教结束后,点击“关闭”按钮退出评教系统。
四、评教要求
1、学生是否评教将列入课程日常成绩考核。
2、网上评教结果显示为匿名评教,教师只能查询每门课程的评价结果而不能看见评教学生的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请各位学生认真对待评教工作。
3、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登陆选课系统进行选课,也无法查看课表及考试成绩。
4、评教期间,如果遇到无法创建对象或无法提交等情况,请选用360安全游览器或者修改游览器兼容性(操作步骤请见教务处公告栏“关于教务系统正常使用的一项重要设置”)。
5、评教结束后,评估处将按照学院整体参评率进行排名。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